投资人权益须知
尊敬的基金投资人: 一、基金的基本知识 (二)基金与股票、债券、储蓄存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区别 ![]()
(三)基金的分类 (四)基金评级 (五)基金费用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三、基金投资风险提示 四、服务内容和收费方式 五、基金交易业务流程 我们提供直销柜台交易和直销网上交易方式供您选择,网上交易指投资人通过新华基金网站从事账户管理或基金交易的行为。 (一)直销柜台交易流程 1.开立基金账户流程 1)开户资料准备与填写 机构投资者需提供: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如已完成三证合一,只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 (3)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完成三证合一,只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 (4)加盖单位公章及银行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显示账户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原则上银行账户名称主体必须同开户机构为同一主体; (5)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6)加盖单位公章、预留印鉴章、及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7)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8)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帐户经办人签字的《机构投资者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9)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10)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机构版)》; (11)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签字的《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12)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 (13)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非自然人客户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表》)(非法人户免填); (14)公司章程及修正案(非法人户免提供); (15) 加盖单位公章的沪、深股东卡复印件(限于申请开户并需关联股东账户信息业务提供); (16) 除以上基本资料以外,非法人机构开立基金账户须额外提供以下补充材料: a、保险公司设立的保险产品,银行设立的银行理财产品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监管单位针对此保险产品的批文或备案文件复印件;提供银行理财产品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b、证券/信托公司设立的理财产品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监管单位针对此理财产品的批文或备案证明复印件,及合同首页、签署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c、企业年金计划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人社厅的确认函、投资管理合同、托管合同的首页、签署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d、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基金业协会出具的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复印件,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首页、签署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e、私募基金产品开立基金账户:需提供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复印件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首页、签署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f、银行分行为主体开立的非法人基金账户:需提供总行对分行进行相关业务授权的证明材料。 个人投资者需提供: (1)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与正反两面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台胞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明、其他类证件,需清晰显示证件号码及证件有效期); (2)指定客户本人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或借记卡原件(柜台办理)或复印件(传真办理)-(投资者开户时预留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填妥并客户本人签字的《个人投资者账户业务申请表》; (4)填妥并客户本人签字的《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个人版)》; (5)填妥并客户本人签字的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6)填妥并客户本人签字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注:申请人如未满18周岁,还须提交其监护人签署的认可其投资行为的书面文件以及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资料审核与系统录入 (1)直销中心工作人员对客户提交的开户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2)直销中心工作人员在确认客户提交资料正确无异议后,将客户开户申请相关信息录入直销柜台系统 3)开户最终确认 T+2日,即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手续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公司网站基金账户查询对最终开户结果进行确认,建议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账户时预留移动电话号码,投资者会收到新华基金发送的开户结果确认短信,建议机构投资者在开立账户时预留电子邮箱,投资者会收到新华基金发送的开户确认书邮件; 注意事项: ·直销中心业务受理时间9:30-15:00 2. 直销中心认\申购流程 1)填写交易资料 机构投资者需提供: (1)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章、经授权的交易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需提供: (1)填妥并客户本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2)资金存入 于交易当日下午三点前将足额资金汇入直销中心指定的基金账户,并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复印件,或提供网上转账凭证(无需加盖银行受理章); 3)资料审核与系统录入 直销中心工作人员对客户提交的交易资料进行审核,在确认客户提交资料正确无异议的情况下,将客户交易信息录入直销柜台系统。 4)交易确认 业务申请表单的填写请务必确保清晰、准确,并在交易日15:00 之前传真到直销中心,同时请及时进行电话确认,传真接收时间以我司系统接收的时间为准;T+2日,即投资者办理交易申请手续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公司网站基金账户查询对最终交易结果进行确认个人投资者如开户时预留移动电话号码,投资者会收到新华基金发送的交易结果确认短信,机构投资者在开立账户时如预留电子邮箱投资者会收到新华基金发送的交易确认单邮件; 注意事项: ·投资者如需撤单,需在T日15:00之前,进行申请撤单 ·处于认购期的基金不支持撤单 3.直销中心赎回/转换流程 1)填写交易资料机构投资者需提供: 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章、经授权的交易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需提供: (1)填妥并客户本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2)资料审核与系统录入 直销中心工作人员对客户提交的交易资料进行审核,在确认客户提交资料与填写信息正确无异议的情况下,将客户交易信息录入直销柜台系统。 3)交易确认 业务申请表单的填写请务必确保清晰、准确,并在交易日15:00 之前传真到直销中心,同时请及时进行电话确认,传真接收时间以我司系统接收的时间为准;T+2日,即投资者办理交易申请手续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公司网站基金账户查询对最终交易结果进行确认,个人投资者如开户时预留移动电话号码,投资者会收到新华基金发送的交易结果确认短信,机构投资者在开立账户时如预留电子邮箱投资者会收到新华基金发送的交易确认单邮件; 注意事项: ·投资者如需撤单,需在T日15:00之前,进行申请撤单。 ·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须对出现巨额赎回,当日未获确认的部分的处理方式进行选择,即选择“取消”还是“顺延”。如果选择“取消”,则其当日未获确认部分的赎回申请自动取消;如果选择“顺延”,则其当日未获确认部分的赎回申请自动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投资者未做出任何表示,则本公司默认为取消赎回。 4.直销中心设置基金分红方式流程 1)填写交易资料 机构投资者需提供: 填妥加盖预留印鉴章、经授权的交易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需提供: (1)填妥并客户本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2)资料审核与系统录入 直销中心工作人员对客户提交的交易资料进行审核,在确认客户提交资料与填写信息正确无异议的情况下,将客户交易信息录入直销柜台系统 3)交易确认 业务申请表单的填写请务必确保清晰、准确,并在交易日15:00 之前传真到直销中心,同时请及时进行电话确认,传真接收时间以我司系统接收的时间为准;T+2日,即投资者办理账户申请手续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公司网站基金账户查询对最终交易结果进行确认;个人投资者如开户时预留移动电话号码,投资者会收到新华基金发送的交易结果确认短信,机构投资者在开立账户时如预留电子邮箱投资者会收到新华基金发送的交易确认单邮件; ·投资者如需撤单,需在T日15:00之前,进行申请撤单。 5.直销中心基金转托管业务流程 1)填写交易资料 机构投资者需提供: 填妥加盖预留印鉴章、经授权的交易经办人签字的《基金转托管业务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需提供: (1)填妥并客户本人签字的《基金转托管业务申请表》; (2)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2)资料审核与系统录入 直销中心工作人员对客户提交的交易资料进行审核,在确认客户提交资料与填写信息正确无异议的情况下,将客户交易信息录入直销柜台系统 3)交易确认 业务申请表单的填写请务必确保清晰、准确,并在交易日15:00 之前传真到直销中心,同时请及时进行电话确认,传真接收时间以我司系统接收的时间为准;T+2日,即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手续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公司网站基金账户查询对最终交易结果进行确认;个人投资者如开户时预留移动电话号码,投资者会收到新华基金发送的交易结果确认短信,机构投资者在开立账户时如预留电子邮箱投资者会收到新华基金发送的交易确认单邮件; 注意事项: ·投资者如需撤单,需在T日15:00之前,填妥《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到直销中心进行申请撤单。 ·如为“一步”转托管,首先在基金转入方进行基金账户登记,之后由转出方进行转托管的业务受理即可完成。 ·如为“二步”转托管,首先在基金转入方进行基金账户登记,之后由转出方进行转托管“出”业务,再由转入方办理转托管“入”业务,完成基金转托管业务。 6、直销中心交易撤单流程 1)填写交易资料 机构投资者需提供: 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章及经授权的交易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需提供: (1)填妥并客户本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注:投资者如需撤单,需在T日15:00之前,将资料发送至直销中心申请撤单 7、其他直销业务流程 1)更换银行账户流程 (1)提供相关资料 通过我公司网上交易或在我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如需办理更换银行卡业务,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机构投资者需提供: ①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账户经办人签字的《机构投资者账户业务申请书》; ②加盖单位公章新的银行账户的开户证明,比如《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账户开户申请表》; ③加盖公章的账户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个人投资者需提供: ①填妥并客户本人签字的《个人投资者账户业务申请书》; ②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③客户新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④客户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 ⑤银行出具的加章且带有客户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以及新旧卡号的换卡业务凭证或者原卡销卡单据(带有客户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旧卡号,显示旧卡已销)以及新银行卡开卡申请书(带有客户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新卡号的银行业务回单); ⑥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⑦填妥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调查》; (2)将资料递送至直销中心 (3)更换银行卡资料业务受理 (4)业务确认 2)交易密码清密流程 (1)提供客户开立账户相关资料 通过我公司网上交易开立账户的投资者,如忘记网上交易密码需要清密,需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投资者需提供: ①填妥并客户本人签字的《个人投资者账户业务申请书》 ②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③客户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④客户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 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⑥填妥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调查》; (2)将资料递送至直销中心 (3)业务受理 (4)业务确认 注意事项: 以上状况客户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寄送资料: 1、邮件寄送 将备齐的资料寄送我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A2座三层直销中心(收) 邮编:100089 2、传真发送 将备齐的资料以传真的方式发送,直销中心传真:010-68731199 3、电子邮箱发送 将备齐的资料以电子邮箱的方式发送,直销中心账户业务邮箱:zhanghu@ncfund.com.cn 直销中心在收到投资者资料,进行复核、确认后,将对投资者的申请进行办理。办理完成投资者即可用新密码进行网上交易。 8.直销中心销户流程 1)提供客户销户相关资料 机构客户需提供: ①填妥并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的《机构投资者账户业务申请表》 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加盖公章的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个人投资者需提供: ①填妥并客户本人签字的《个人投资者账户业务申请表》 ②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③客户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④客户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 2)将资料递送至直销中心 3)业务受理 4)业务确认 直销中心在收到投资者资料,进行复核、确认后,将对投资者的申请进行办理。您的申请经直销中心受理后需T+2个工作日的确认方可生效。 (二)网上交易流程 1、网上直销交易流程: 1)网上直销开户流程 目前,可以使用多家银行卡在网上开户,开户流程如下: (1)进入新华基金官方网站,点击“一键开户”; (2)点击“选择银行卡—更多”查看开户支持的银行卡列表并选择支付方式,“银行卡直接支付”需要使用网银盾(招商银行除外),“银联在线支付”不需要开通网银功能; (3)选择您要登记的银行卡,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并认真阅读且充分了解《投资人权益须知》和《网上交易服务协议》; (4)系统转入银行的身份验证页面,按页面提示输入所需信息,各银行的验证方式有所不同,具体以银行要求为准(可提前查阅“客户服务”-“业务指南”-“网上开户指南”); (5)若银行身份验证成功,则转入补全个人资料页面,设置6至8位交易密码,按页面提示输入所需信息,点击“提交”完成开户; (6)系统进行后台处理,成功后返回用户的登录账号,并提示开户成功,用户通过此登录账号和设定的交易密码即可登陆网上交易系统。 2)网上直销认、申购流程 (1)进入新华基金官方网站,点击“查询交易”; (2)使用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和设定的交易密码登陆“网上交易”系统; (3)点击“基金交易”,在左侧菜单中选择“基金认购”或“基金申购”,选择所要认、申购的基金; (4)选择关联银行卡,输入认、申购金额,点击“继续”; (5)系统转入认、申购信息确认页面,核对无误后,点击“继续”完成支付; (6)在完成支付后,系统提示认、申购申请提交成功,点击“关闭”,交易完毕。 3)网上直销赎回流程 (1)进入新华基金官方网站,点击“查询交易”; (2)使用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和设定的交易密码登陆“网上交易”系统; (3)点击“基金交易”,在左侧菜单中点击“基金赎回”,选择所要赎回的基金,点击“赎回”按钮进入赎回页面; (4)输入所要赎回的份额,对“如出现巨额赎回”和“赎回方式”进行选择,点击“继续”; (5)系统转入赎回信息确认页面,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进行提交; (6)系统提示赎回申请提交成功,点击“关闭”,交易完毕。 4)网上直销销户流程 (1)先确认满足个人基金账户无份额、无在途交易两个条件,做好销户准备; (2)进入新华基金官方网站,点击“查询交易”,使用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和设定的交易密码登陆“网上交易”系统; (3)点击“我的账户”,在下拉框中点击“银行卡管理”,进入基金账户银行卡管理页面; (4)点击“删除支付账户”,点击“确认”,删除成功; (5)如有多个支付账户,重复第4步操作直至删除最后一个支付账户,系统会提示“最后一个交易账号不能删除,如要删除请销户”,请点击“销户”字样进入销户页面; (6)选择您要注销的基金账号,点击“注销”并“确定”,该账号注销成功,系统自动提示; (7)返回银行卡管理页面,重复第5-6步直至注销最后一个基金账号,系统提示“您的所有基金账号正在销户”,销户申请提交成功。 5)网上直销基金转换流程 (1)进入新华基金官方网站,点击“查询交易”; (2)使用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和设定的交易密码登陆“网上交易”系统; (3)点击“基金交易”,在左侧菜单中选择“基金转换”; (4)选择需要转出的基金,进入基金转换页面,输入转换份额并选择转入基金名称(由于我公司有基金转换的限制,转换前请先咨询客服进行充分了解); (5)系统进入转换信息确认页面,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进行提交; (6)系统提示转换申请提交成功,点击“关闭”,交易完毕。 6)网上直销交易撤单流程 (1)进入新华基金官方网站,点击“查询交易”; (2)使用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和设定的交易密码登陆“网上交易”系统; (3)点击“基金交易”,在左侧菜单中选择“交易撤单”; (4)在T日业务时间之内(一般情况下是指证券交易日15:00点之前)选择自己将要撤销的申请,选择后点击“撤单”; (5)系统转入撤销交易的信息确认页面,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进行提交; (6)操作基金交易撤单成功后,系统自动提示。 7)网上直销分红方式变更流程 (1)进入新华基金官方网站,点击“查询交易”; (2)使用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和设定的交易密码登陆“网上交易”系统; (3)点击“基金交易”,在左侧菜单中点击“设置分红方式”; (4)选择目标基金,点击“修改分红方式”,选择新分红方式,确认无误后点击“继续”(货币类基金只有一种分红方式:红利再投资); (5)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分红方式修改申请提交成功,系统自动提示。 8)网上直销个人信息修改流程 (1)进入新华基金官方网站,点击“查询交易”; (2)使用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和设定的交易密码登陆“网上交易”系统; (3)点击“我的帐户”,在下拉框中点击“个人信息管理”; (4)进入修改页面,更改相关个人信息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修改”提交; (5)操作成功后,系统自动受理。 9)网上直销交易密码修改流程 (1)进入新华基金官方网站,点击“查询交易”; (2)使用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和设定的交易密码登陆“网上交易”系统; (3)点击“我的帐户”,在下拉框中点击“修改密码”; (4)进入修改交易密码页面,填写好原交易密码和新交易密码,点击“确认”; (5)操作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受理。 10)网上直销身份证号码15/18位转换流程 (1)进入新华基金官方网站,点击“查询交易”; (2)使用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和设定的交易密码登陆“网上交易”系统; (3)点击“我的账户”下拉框中的“银行卡管理”,在银行卡列表“操作”栏中点击“15/18位身份证转换”; (4)操作成功后,系统自动受理。 2、网上直销个人客户办理银行卡资料变更、交易密码清密等账户信息变更流程 1)更换银行卡流程 (1)资料准备与填写 通过我公司网上直销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如需办理更换银行卡业务,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①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②新银行卡复印件; ③客户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 ④银行出具带新旧卡号的系统凭证或者新银行卡开卡申请书、旧银行卡卡号和相关信息、挂失凭证或销户凭证; ⑤填妥的《个人投资者账户业务申请表》; ⑥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仅针对于以传真、邮件形式发送资料办理此项业务的客户); ⑦填妥的《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个人版)》。 (2)资料审核与系统录入 直销中心工作人员对客户银行卡变更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直销中心工作人员在确认客户提交资料正确无异议后,将客户银行资料变更申请相关信息录入直销柜台系统。 (3)账户信息确认 T+2日受理后,由工作人员电话或者邮件通知投资者业务受理结果。 (4)资料递送方式 ①快递送达 将备齐的资料寄送我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A2座3层直销中心(收) 邮编:100089 ②传真发送 将备齐的资料以传真的方式发送至新华基金直销传真010-68731199 ③邮件发送 将备齐的资料拍照(保证图片内容清晰)发送至新华客服邮箱 service@ncfund.com.cn ④亲临柜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A2座3层直销中心 直销电话:010-68730999 注:对上述提供资料有任何疑义,我直销中心有权延迟或拒绝受理该项业务。 2)交易密码清密 (1)资料准备与填写 通过我公司网上交易开立账户的投资者,如忘记网上交易密码需要清密,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②客户银行卡复印件; ③客户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 ④填妥的《个人投资者账户业务申请表》; 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仅针对于以传真、邮件形式发送资料办理此项业务的客户); ⑥填妥的《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个人版)》。 (2)资料审核与系统录入 直销中心工作人员对客户交易密码清密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直销中心工作人员在确认客户提交资料正确无异议后,将客户交易密码清密申请相关信息录入直销柜台系统。 (3)密码通知 T+2日受理后,由工作人员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投资者重置后的密码。 (4)资料寄送方式 ①快递送达 将备齐的资料寄送我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A2座3层直销中心(收) 邮编:100089 ②传真发送 将备齐的资料以传真的方式发送至新华基金直销传真010-68731199 ③邮件发送 将备齐的资料拍照(保证图片内容清晰)发送至新华客服邮箱 service@ncfund.com.cn ④亲临柜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A2座3层直销中心 直销电话:010-68730999 注:对上述提供资料有任何疑义,我直销中心有权延迟或拒绝受理该项业务。 3、网上直销定期定额业务流程 1)设置网上定期定额流程 (1)网上直销开户成功后,进入网上交易系统点击“基金定投”,在左侧菜单中点击“新增定投”; (2)选择定投的基金名称,定期扣款渠道、定期协议开始月份、固定投资日期、定期买入金额。选择完毕后点击“继续”进行预览,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申请; (3)定投日期的设置必须大于协议签订日(T日),小于或等于28日才能生效,操作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在定投日期扣款交易。 2)终止网上定期定额流程 (1)进入网上交易系统后点击“基金定投”,在左侧菜单中点击“我的定投”; (2)在需要终止的定投协议后点击“终止”,操作成功后系统自动结束定投协议,定投终止。 3)修改定期定额日期和金额流程 (1)进入网上交易系统后点击“基金定投”,在左侧菜单中点击“我的定投”; (2)在当前已设置的定期定额协议中选择需要变更的基金,点击“变更”修改定投的日期和金额。 注:本《须知》有关内容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的要求或我公司业务情况的变化不时修订,相关修订以我公司更新为准。
六、投诉处理和联系方式 基金投资人可以通过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我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对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诉,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在顺延的第一个工作日受理,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回复(不含受理日当天)。对于特殊或者重大事项的反馈,四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资人。我公司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邮编:100089 电话:4008198866(免长途) 传真:010-68731199 人工坐席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自助语音查询:24小时 网上留言:www.ncfund.com.cn 客服邮箱:service@ncfund.com.cn 投资人也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网址:http://www.csrc.gov.cn 联系电话:010-88088086 中国证券业协会: 网址:http://www.sac.net.cn 电子邮箱:hz@sac.net.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层 邮编:100032 投资人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本公司承诺投资人利益优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为投资人提供服务,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的最低收益。投资人可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查询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核实我公司基金销售资格。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