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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涉及直销业务相关制度说明

发布时间:2018-03-09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涉及直销业务相关制度说明

尊敬的各位投资者

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为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 ()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客户在办理开户业务时,符合前三类的直接判定为专业投资者,第(四)、(五)类可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但需提供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证明凭证。

机构投资者需提供:

1加盖公章的最近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加盖公章的最近1年金融资产证明文件;

3、加盖公章的最近1年投资凭证对账单。

自然人投资者需提供

1、盖相关部门印章的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证明或金融资产证明文件;

2、加盖相关部门印章的投资经历证明;

3、加盖相关部门印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不提供者则按照普通投资者处理,并进行投资者类型、风险匹配告知、确认函签署以及交易前进行风险警示的相关操作,享有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的特别保护。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经营机构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具体如下: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专业转普通所需提供资料

1、填妥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章的《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1、填妥并由客户本人签章的

《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2、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普通转专业所需提供资料

1、填妥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章的《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1、填妥并由客户本人签章的《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2、投资知识测试问卷

2、投资知识测试问卷

3、加盖公章的最近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加盖相关部门印章的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证明或近一个月本人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

4、加盖公章的最近1年金融资产证明文件

4、加盖相关部门印章的投资经历证明

5、加盖公章的最近1年投资凭证对账单

5、加盖相关部门印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

业务流程

1、投资者在当日交易时间内传真或邮件表单至直销柜台;

2、投资者致电直销中心,确认申请表单是否收悉,双方通过录音电话对交易要素进行确认,无误后由直销工作人员录入;

3T+2个工作日后确认变更成功,由直销柜台发送确认单给投资者。

注意事项

1我司仅对投资者提供的用于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材料进行表面形式审查,在表面形式审查无过错的情形下发生的损失和相关不利后果本公司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述业务办理如有疑问,欢迎致电直销中心电话:010-68730999

另:直销中心传真:010-68731199

交易专用邮箱:jiaoyi@ncfund.com.cn

账户专用邮箱:zhanghu@ncfund.com.cn

业务受理时间:证券交易日的9:30----15:00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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